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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安全工作意见

中山市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
托儿所安全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将灾害预防等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教育部、公安部等10个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23号令),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增强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上下一致、扎扎实实做好2009年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安全文明校园、平安中山,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统领全局,以建设文明校园、平安中山为重点,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科学预防”的方针,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做到“三个抓、三个到位”。“三个抓”即:一抓学校安全工作要以预防重、特大责任事故为重点,消除事故隐患;二抓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岗位人员(食堂从业人员、校车驾驶员、门卫、生活管理员等)的安全责任意识;三抓学校对各类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及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护和自救自护能力。“三个到位”即:一是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到位;三是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到位。努力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环境整洁、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防微杜渐,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强化制度管理,提高管理实效;三是加强学校安全保卫队伍建设,加大队伍培训力度,提高保安从业人员素质;四是开展学校安全专项督查和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校车和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以及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五是加大对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特别是校车和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要完善市、镇、学校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师生广泛参与的安全防范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各镇区、学校(园、所)必须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教职工的学期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要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意识,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预防”的方针,真正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头等大事来抓,做到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干,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各镇区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要根据实际,制定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使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整治项目工作台账制度。按照项目管理的方式建立本镇区本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安全整治项目台账,把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逐月销账,年底总结。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专项记录和学校安全工作月报、季报制度,做到开会有记录、检查有登记,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三是建立安全管理协作机制。要争取各镇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定期召开教育、公安(消防)、司法、卫生、交通、工商、文化、建设、妇联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解决问题。四是建立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度。要制定各类事故如消防、交通、校车、防溺水、防踩踏、食品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应急处理预案,对本校(园、所)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避险,并让全体师生员工知晓。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每学期的第二周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在安全教育周中要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进行一次应急事故演练,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和环境。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要切实把学校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教材中有关的安全知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会、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及多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利用学校的校园网中的动漫宣传片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特别是要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伤害。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师生中了解教师和学生的工作、家庭、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对师生存在的心理障碍要早发现,并及时进行心理辅导,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年内市教育局将分期分批对全市各镇区安全专干、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托儿所所长和校内保卫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
  (四)抓好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等工作。各镇区、学校要结合实际,要结合创建“平安中山”的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继续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还未评上安全文明校园的学校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将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正确处理安全和文明的关系,并与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与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结合起来;要和建立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防范体系结合起来。在抓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同时,要配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工作。按照《转发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的通知》(中教办[2009]1号)文件要求,对照标准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和“学校消防安全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认真配合消防部门在教师中开展“消防宣传大使”活动,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
  (五)加大校车管理力度。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全市校车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教[2008]30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校车年审和标识换领工作。经检验合格的,由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发放校车标识。落实省、市关于校车管理的的要求,完善校车管理制度。开学前,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要协同公安、交通部门深入各个学校进行摸底调查,按要求对辖区学校的校车使用状况逐一进行登记备案。对没有通过安全检测的车辆不予办理校车使用标识,不得承担接送学生的任务。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凡未达到省、市有关部门要求的校车驾驶员,学校不得聘用其驾驶校车。学校在聘用新驾驶员前,应征询辖区交警部门的意见,并送教育局办公室备案。学校要与所聘用的校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与所租用的校车签订租用合同,杜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要建立校车驾驶员持证上岗制度。
  小型汽车以上机动车在师生回校和放学高峰期严禁在校内人车同道通行。每天学生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期以及周末和节假日学生离校,各校要安排值班领导和教师配合交警疏导人流,组织学生有序离校乘车,教育学生不坐超载车或无牌无证车,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六)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一是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提醒家长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子女的监管;二是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安全教育中对学生明确提出严禁私自到河涌、水库、山塘玩耍,严禁在没有成年人陪伴下私自出外游泳;三是有条件的学校应开设游泳课,教会学生游泳,并进行游泳项目的考核;四是开展预防溺水教育和遇溺的求救、自救、互救演练。
  (七)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进一步落实食品索证和台帐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校园小卖部的监管,严防不合格的食品进入校园。加大对民办学校食堂的等级饭堂评估,继续试点建立学校食堂视频监控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长效机制。
  (八)加强校舍及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对不能使用的校舍要立即封闭停止使用。用作学生宿舍的房屋,无房屋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的,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入住。租用民房临时安置师生的学校要严格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食品卫生安全。同时要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校园巡查制度,有住宿生的学校要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查铺制度并做好详细记录。学校实验室危化物品的购买、使用必须登记,实行使用人、管理人签字登记制度,严防危化物品流出实验室。学期结束时要对危化物品进行盘存、登记,按规范要求,妥善保管。
  (九)建立常规化安全报告和通报制度。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包括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参观、考察、参加庆典活动等)必须履行申报手续。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抗洪、扑救山火及其他学生不宜的抢险救灾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各种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及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实行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制度。
  (十)要抓好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要把民办教育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镇的统一管理,要求做到多看一眼,多说一次,多去一趟,多扶一把,切实提高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一)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中山市教育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和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有关法规,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2009年学校安全工作安排表
月份
活动内容
协同单位
一月
开展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各镇区报送校车备案资料发放09年校车新标识
 
二月
开展今冬明春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和“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
各消防大队、中队
三月
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工作
公安、交通、安监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四月
报送月安全工作报表
 
防溺水安全教育培训班
 
报送山塘、水库、河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5.1放假前各校对师生安全教育的情况
安监局
五月
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宣传月;在教师中开展“消防宣传大使”活动,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
信息中心及有关新闻媒体、公安消防部门
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学习、安全工作检查
 
报送月安全工作报表及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情况
 
六月
报送月安全工作报表
 
第二季度安全工作会议;暑假安全工作布置
 
七月
报送月安全工作报表(放暑假前各校对师生安全教育的情况)
 
八月
报送中山市机动车(校车)检验记录单
 
九月
校车专项检查
公安、交通、安监
报送国庆节放假前的安全教育情况;第三季度安全工作会议
 
十月
报送月安全工作报表
 
“安全文明校园”、 “交通安全文明学校”考评
市综治办、安监、公安等部门
十一月
消防安全月;11.9消防日活动;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验收;“消防宣传大使”和 “消防志愿者”活动总结
公安(消防)
十二月
年度工作总结暨第四季度安全工作会议
 
 


返回 发布日期:[2009-3-11] 共阅[66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