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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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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实行民主办学,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我校实际,制订我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如下:
一、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办学目标、年度工作计划。
2、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如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及择校生条件、人数、收费情况等。
3、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包括学年度各项收、支的预算和结算情况。
4、学校工资结构改革方案,各种奖金的发放情况。
5、基建工程的招标及工程质量情况。
6、大宗设备购置情况。包括采购渠道、价格及质量等。
7、教职工年度考核、评选先进、职称评聘、晋级晋职等条件、方法和结果;招聘教职工的岗
位、人数、条件、方法和结果等。
8、教职工住房分配和集资建房情况。
9、学生缴费项目、标准及收费情况;学校饭堂的收支情况。、
10、其它教职工关心的事项。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召开一年一次的教代会,主要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学校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以及需修订的奖金分配方案。
2、在总务处设立财务公开栏,将市物价局核定批准的各项收费标准、择校生收费情况、学校
财审小组每学期对学校财务情况的审查结果、教职工各项奖金发放情况及学校重大专项开支
等及时公布。
3、在学校行政室设立政务公开栏,把上级有关教育、教学的指示性文件及行政会议的重要决
定及时公开。
4、设立校长信箱,收集师生的意见、建议,由校长室召开有关座谈会,以意见、建议进行调
查研究,然后在每周一次的教职工例会上及时公布或作说明、解释。
5、对一些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集资建房、周转房分配方案等问题,则采取
印发各种有关资料,或召开有关会议等形式,让教职工及时了解情况,征集意见。
6、学校有重大基建项目,需购置大宗物品,设专门小组负责进行规划、实施和监督,并在教
职工周会上公布。
三、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必须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实施,组成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工会主席、教导
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和3名教工代表参加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校务公
开的实施。设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和五名教工代表组成,对本校校务公开工作进
行经常性的监督。
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关于成立校务公开
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的决定
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 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促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廖志坚
副组长:秦声通
成 员:郁惠慈、郭泽权、林泽泉、伍姿、王铁军、吴荣灶、廖三平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按本实施细则及时确定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运行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 长:廖志坚
副组长:秦声通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林泽泉
成 员:郁惠慈、郭泽权、伍姿、于晓娟
主要职责: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负责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的校务公开事宜的具体办理,并处理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做到校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反馈。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廖亮
副组长:欧阳德林、廖雪峰
成 员:马兰、洪键光、黄少珍、杨杰、唐轩、孟胜、叶志坤
主要职责:负责对校务公开的监督工作,检查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后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等到有效的解决,保证监督的制度化,经常化、突出组织的监督,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
4、设立校务公开栏、校长信箱,公布监督电话:8411085。
以上决定从即日开始执行。
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
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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